蕉岭5人涉嫌非法狩猎野猪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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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各级林业和森林公安部门持续奋战并于2月1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但依然有人铤而走险最终吞下违法恶果

近日,蕉岭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就查处了一起非法狩猎案,涉案5名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被立案查处。

年3月13日17时38分,蕉岭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县局指令,获悉有人在蕉岭县新铺镇象岭村彭坑电站附近宰杀野猪。接报后,该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在蕉岭县新铺镇象岭村彭坑电站附近的村道上截获嫌疑人徐某强驾驶的小汽车,并在车内当场查获作案工具一批和疑似新鲜野猪肢体等物。因涉嫌非法狩猎,民警将徐某强及同车的刘某、徐某华、丘某雄、赖某宏,共五名嫌疑人带回蕉岭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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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犯罪嫌疑人徐某华于年9月份从网上购买用于猎捕野猪的钢索套夹两副,于年10月份伙同犯罪嫌疑人刘某到蕉岭县新铺镇象岭村彭坑山场安放钢索套夹。

年3月12日下午17时左右,徐某华得知套夹异动信息,刘某于次日上午前去查看,发现一处套夹套住一头野猪。两人商定当天下午再到现场将捕获的野猪进行处理。随后,徐某华邀其朋友徐某强、丘某雄,刘某邀其朋友赖某宏,五人乘车从蕉城出发前往新铺镇象岭村彭坑山场。到达彭坑山场山脚,赖某宏留在位于山脚的象岭村彭坑林某轩住家等候。徐某华、刘某、徐某强、丘某雄四人上山将捕获的野猪抬下山,放在林某轩住家的门坪处。

非法捕猎现场

五人共同将野猪宰杀之后,乘车返程途中被蕉岭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查获。五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认了到新铺镇象岭村彭坑山场非法狩猎的事实。因其行为涉嫌构成非法狩猎罪,蕉岭县公安局于年3月14日决定对徐某华等5人非法狩猎立刑事案件查处,同日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作进一步侦办中。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提醒,广大市民携手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不食用、不经营、不运输、不接触野生动物,如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联系报警,或拨打举报-。

拒绝野味,从我做起

希望广大市民

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

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

发现违规交易

和乱捕乱猎行为积极举报

共同保护野生动物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来源:梅州日报(mzrbweixin)

记者:张柯

编辑:吴海清

审核:梁松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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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野味,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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