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等少数民族穆斯林为什么不吃猪肉

不吃猪肉,是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撒拉、东乡、保安、塔吉克、塔塔尔、乌孜别克0个少数民族的传统生活习惯,这种传统习惯来源于伊斯兰教。伊斯兰教是一个有一定饮食禁忌的宗教。最主要的禁忌源于《古兰经》的规定,即:自死动物(包括因打、摔、触、勒、电等原因而死的动物),流出的血、猪肉和非诵安拉之名而宰的动物以及酒。伊斯兰教之所以禁止信徒食用这些东西,是出于“重视人的性灵纯洁和身体安全”。动物不宰自死因疾病,或为衰老,或为中毒,其肉不可食;血液乃动物所需各种养分的输送渠道,往往残存有害物质,不可食;猪形态不佳,不择食物,性情懒惰,为《古兰经》所禁止,故不可食。至于禁食“非诵安拉之名屠宰的”动物,是因当时多种教徒杀牲畜时,必诵自己所崇拜的偶像名字。伊斯兰教为了从思想上消除一切形式和意义的多种崇拜,遂禁止食用非诵安拉(真主)之名而宰的牲畜。至于酒,在伊斯兰教初期仅限制用量,以不醉为限,后因有人酒醉出现贻误正事,影响团结的行为,遂宣布为禁物,不可饮。

伊斯兰教法规定,穆斯林有权力享受真主所赐予的“合法食物”,同时也规定了穆斯林禁食的“非法食物”。

吃佳美的食物

《古兰经》说:“真主已准许你们享受的佳美食物,你们不要把它当作禁物。”(5∶87)

《古兰经》所说的“佳美食物”,是以清洁卫生、防病治病为原则,提倡食用合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食物。

吃喝不可过分

穆圣说:“你们当谨防贪吃贪喝,因为饮食过分会伤身体,导致疾病,懒于礼拜。你们当保持饮食适中,这样才有利于身体健康,避免饮食过分。”

穆圣说:“当将胃的三分之一用于吃饭,三分之一用于饮水,三分之一空着。”

穆圣说:“你们吃饮、穿戴和施舍吧,但不要浪费和夸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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