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发表的有关新石器时代的考古报告(简报)和论文等约篇,出版的以新石器时代遗存为主体的田野考古报告有《浦江上山》(文物出版社)、《顺山集——泗洪县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东山村: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溧阳神墩》(文物出版社)、《清凉寺史前墓地》(文物出版社)、《孝感叶家庙》(科学出版社)、《两城镇:—年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宿州芦城孜》(文物出版社)、《贵南尕马台》(科学出版社)、《先秦南洞庭——南洞庭湖古遗址发掘报告集》(科学出版社)等十余部。还出版了《崧泽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城市与文明”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等论文集。
年召开了“上山文化命名十周年暨稻作农业起源国际学术研讨会”“顺山集文化学术研讨会”“寺墩遗址群考古调查暨象墩遗址群考古发掘成果论证会”“良渚遗址考古发现八十周年学术研讨会”“中国石家河文化玉器主题研讨会”“淮河中下游地区的龙山时代学术研讨会”“早期石城和文明化进程——中国陕西神木石峁遗址国际学术研讨会”“陶器研究:技术、经济与社会学术研讨会”“石器研究:新发现、新思考与新进展”等十余次学术会议。
和以往相比,考古资料的发表大致保持稳定,中国文明起源问题依然是研究重点,基于自然科学的多学科研究成果越来越多,而基于民族学、人类学、历史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的多学科研究相对冷落,传统的文化谱系研究也日趋减少。
一 考古发现
(一)东北地区
吉林大安后套木嘎遗址AⅢ区于~年进行发掘,发现房址8座、墓葬95座,以及灰坑、灰沟等。被分为七期,其中第一至四期属于新石器时代,流行罐、盆类器物。第一期遗存陶器上的栉齿短平行线纹、栉齿之字纹等,与黑龙江下游属于奥西波夫卡文化的贡恰尔卡Ⅰ号遗址陶器特征相似,距今1万年左右,应为嫩江中下游地区一种新的考古学文化;第二期遗存器表所饰平行的窄条附加堆纹很有特色,发掘者将其归入“黄家围子类型”,年代被推定为距今~年;第三期遗存有圆角长方形半地穴式房屋,陶器纹饰复杂,难以归入已发现的任何一种考古学文化,年代被推定在距今~年;第四期遗存相当于红山文化晚期阶段,可归入哈民忙哈文化(《考古》9期)。~年对吉林大安进行区域系统调查,其中新石器时代遗存和上述后套木嘎遗址的情况类似(《边疆考古研究》19辑)。上述发现表明,嫩江下游地区有较为独特的新石器时代文化谱系,并且存在距今万年左右的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存。
辽宁朝阳半拉山墓地于~年进行发掘,发现有冢体、墓葬及祭祀遗迹组成的积石冢。54座墓葬彼此存在叠压打破关系,二次葬多于一次葬,一次葬有土圹竖穴墓、土圹立石墓、土圹嵌石墓和石圹积石墓四种,均为仰身直肢葬,只随葬玉器。祭祀遗迹由祭坛和祭祀坑组成,祭坛位于冢体北部,外围有一道近方形石墙,石墙外侧成排放置陶筒形器,祭祀坑位于祭坛上或东冢界墙外侧。随葬品中有多件陶塑和石雕人头像,有龙、鸟、斧、钺、环、璧等玉器。这次发现的积石冢规模较大,人头像多且奇特,还发现玉钺,对于研究红山文化的社会复杂化、重要聚落间的关系、与江淮等地的关系,甚至与欧亚草原地区的文化关系等,都具有重要意义(《中国重要考古发现》,文物出版社)。
河北滦县后迁义遗址于年和年进行两次抢救性发掘,所发现的第一类文化遗存属于龙山时代,和喇叭庄类型近似(《后迁义遗址考古发掘报告及冀东地区考古学文化研究》,文物出版社)。
(二)北方和西北地区
内蒙古化德裕民遗址于年、年和年进行发掘,发现9座不大的圆形半地穴式房址。陶器有圜底筒形罐、尖圜底釜等,质地疏松,可能为泥片贴筑法制作,装饰麻点纹、戳印旋纹、不规则划纹及草编纹等,石器以打制为主,也有磨盘、磨棒等,发掘者推断生业方式以狩猎和采集为主,测年约距今年。这是首次在中国北方地区东缘,发现以陶圜底筒形罐为代表的新石器时代中期遗存,待材料增多后或可命名为裕民文化,为研究中国北方地区和蒙古东部、贝加尔湖地区等的文化关系提供了珍贵资料(《中国重要考古发现》,文物出版社)。
内蒙古准格尔阳湾遗址于年进行发掘,发现房址30座、环壕1条,有罐、尖底瓶、盆、双耳壶、火种炉等陶器。简报中将其划分为两期,认为第一期与所谓半坡文化和后岗一期文化年代相当,第二期与白泥窑子一期和北橄榄一期遗存年代相当。这批遗存主体当属于仰韶文化鲁家坡类型,个别单位可晚至仰韶文化白泥窑子类型(《考古与文物》2期)。托克托海生不浪遗址于年再次进行发掘,发现所谓海生不浪文化房址11座,灰坑22个(《草原文物》1期)。
陕西佳县石摞摞山遗址于年进行发掘,发现石块包砌的内外城墙和护壕,发现房址18座,以及灰坑、窖穴、陶窑等,发掘者将其分为三期,认为第一期相当于庙底沟二期,第二期为龙山早期,第三期为龙山晚期(《考古与文物》4期)。陕西神木石峁遗址韩家圪旦地点于年进行发掘,发现房址31座(组)、墓葬41座,以及灰坑、灰沟、窑址等,发掘者将其分为早、晚两期,认为早期的居住区和老虎山文化时代相当,晚期的墓葬区和神木新华墓葬年代相当。墓葬中的石棺墓和偏洞室墓引人注目(《考古与文物》4期)。陕西神木神圪垯梁遗址于年进行发掘,发现房址20座、墓葬28座,以及灰坑、陶窑等,出土双鋬鬲、折肩罐、三足瓮、斝等陶器,发掘者认为其年代相当于龙山晚期(《考古与文物》4期)。陕西榆林寨峁梁遗址于~年进行发掘,发现南城墙1段、房址座(组),城墙由石块垒砌的主墙和护坡墙构成,房址成排分布,均为前后室窑洞式结构。陶器有双鋬鬲、单把鬲、圜底瓮、敛口瓮、高领罐等,发掘者认为其年代为距今~年。这是继内蒙古凉城老虎山城址后,又一个揭露较为完整的老虎山文化城址聚落(《中国重要考古发现》,文物出版社)。山西兴县碧村石城遗址面积达75万平方米,于年进行发掘,其中在小玉梁地点发现护坡墙1段、连排式石砌房址2座,在遗址东部的城墙圪垛地点发现1段石砌墙体,出土鬲、斝、盉、三足瓮等陶器,尤其重要的是发现璧、环、琮、钺、刀等玉器,发掘者认为其年代属于龙山晚期(《考古与文物》4期)。以上陕北和晋西北地区的石城聚落,时代从庙底沟二期到龙山时代,主体属于老虎山文化,构成以石城—双鋬鬲为特征的北方文化区。对以石峁和碧村城址为代表的北方文化区的揭示研究,是近年中国文明起源研究的重要进展之一。
青海贵南尕马台遗址于年进行发掘,发现马家窑文化居住面1处、瓮棺葬19座,陶器有大口罐、双耳罐、单耳罐、盆、碗等,发掘者认为其文化特征与宗日遗存相同(《贵南尕马台》,文物出版社)。
(三)中原地区
河南灵宝西坡遗址于年进行发掘,发现南部壕沟大致呈西北—东南走向,堆积过程大致分为五个阶段,从西坡遗址庙底沟类型早、中期延续至晚期(《考古》5期)。
山西芮城清凉寺墓地于~年进行发掘,发现土坑竖穴墓葬座、房址2座、瓮棺葬7座,报告将其分为四期,第一期的17座土坑竖穴墓和房址、瓮棺葬等,当属于“枣园文化中后期”或“庙底沟文化早期”,测年为公元前~前年;其余第二至四期的土坑竖穴墓,大小有别,排列有序,第三、四期的大墓还有二层台,第三期大墓殉人普遍,随葬钺、多孔刀、璧、琮、环等玉石器和少量陶器,属于庙底沟二期文化和三里桥类型。另外报告还公布了环境考古、人骨特征与病理分析、食性分析、人骨锶同位素比值分析、动物骨骸研究、玉石器用料研究等多学科研究的成果,并推测墓主人职业可能与盐湖开发有关。该墓的葬玉、毁墓、殉人现象引人注目,为深入理解文明形成时期中原地区的文化变迁和社会变革提供了十分重要的资料(《清凉寺史前墓地》,文物出版社)。
河南淮阳平粮台城址于~年再次进行发掘,发现南门外的壕沟变窄,城墙外有延伸的坡状台地,可能是在南门口有意设置较窄的壕沟以方便出入,另外在城址南部发现两组有早晚关系的陶排水管道(《中国重要考古发现》,文物出版社)。
(四)淮北和黄河下游地区
江苏泗洪顺山集遗址于~年进行发掘,发掘者将其划分为三期,第一期发现房址、灰坑、灰沟等,陶器以圜底器为主,常见器类有釜、罐、钵、匜、盆、壶等,年代为距今~年;第二期发现有环壕、房址、灰坑、墓葬等,墓葬大致成排分布,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以单人仰身直肢葬为主,大部分无随葬品,陶器新出豆、灶及少量平底器,另外还发现有数量较多的陶塑,年代为距今~年;第三期发现有灰坑和墓葬,陶器仍以圜底器为主,年代为距今~年。发掘者将前两期命名为顺山集文化。实际上这三期基本一脉相承,都属于新石器时代中期,只是第三期有了更多新因素。另报告后附录有植硅体分析、动物考古、石器功能分析、残留物分析等相关的科技研究成果。该发现对于完善淮河下游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谱系,以及稻作农业考古等,有重要学术价值(《顺山集——泗洪县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
安徽宿州芦城孜遗址于年进行发掘,发现“新石器时代早期”、大汶口文化晚期和龙山文化等阶段新石器遗存,“新石器时代早期”陶器以釜为主,被认为属于所谓小山口一期文化,年代为公元前~前年,实属新石器时代中期遗存,当与顺山集文化大同小异。大汶口文化晚期遗存有灰坑和灰沟等,属于大汶口文化尉迟寺类型,年代为公元前~前年;龙山文化遗存有房基、墓葬、灰坑和垫土台基等,发掘者称其为龙山文化芦城孜类型。报告还附有动物考古等相关的科技研究成果(《宿州芦城孜》,文物出版社)。
山东薛河流域于~年进行区域系统调查,发现后李文化至秦汉时期遗址处,调查者对不同时期遗址、遗物分布区与散点区进行初步分析,认为北辛文化时期聚落可以划分为两级;大汶口文化时期聚落可划分为三级,且可进一步区分为三四个聚落小群;龙山文化时期聚落可划分为四级(《山东薛河流域系统考古调查报告》,科学出版社)。
山东日照两城镇遗址于~年进行勘探和发掘,发现龙山文化环壕和大量房址、灰坑、墓葬等遗迹。房屋多为地面式建筑,分土坯墙、夯土墙和木骨泥墙等。发掘者将第一发掘区划分为八个时期,认为与龙山文化第二期末段至第五期相对应。通过钻探和解剖,确认该遗址存在大、中、小三道早晚不同时期的环壕。报告还发表了地质考古调查、遥感考古、人类遗骸、动物遗存、植物遗存、混合型古酒、陶器、石器、人为化学残留物等方面科技分析的结果。两城镇的考古工作,在年代分期、聚落考古、中外合作、多学科研究等诸多方面,都可圈可点(《两城镇——~年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
(五)长江上游地区
重庆云阳丝栗包遗址于~年进行调查和发掘,发现罐、盆、钵、缸等陶器,发掘者认为与屈家岭文化存在交流,推断其年代为距今~年(《考古学报》2期)。
四川马尔康孔龙村、白赊村、哈休村三处新石器文化遗址,于年进行考古调查,发现马家窑文化石岭下、马家窑阶段的遗存。川西山地这类源于甘青的遗存有越来越多的发现,又具有一定地方特征,当可命名为马家窑文化的新地方类型(《成都考古发现()》,科学出版社)。四川西昌横栏山遗址于年再次进行发掘,发现灰坑、灰沟等,陶器盛行附加堆纹和戳印纹,发掘者称之为横栏山文化(《成都考古发现()》,科学出版社)。
四川崇州紫竹古城于~年进行调查和试掘,发现宝墩文化灰坑,以及敞口圈足尊、盘口圈足尊、折沿绳纹花边口瓮、喇叭口高领罐等陶器,发掘者认为属于宝墩文化一期遗存(《成都考古发现()》,科学出版社)。四川大邑盐店古城遗址于~年进行发掘,发现宝墩文化一期遗存。对城墙初步解剖发现,中部为夯筑,两侧为斜坡堆筑加固(《成都考古发现()》,科学出版社)。四川大邑高山古城遗址于年进行发掘,发现墓葬16座、人祭坑1座、奠基坑1座,以及灰坑、灰沟、水井等,墓葬为竖穴土坑墓,仰身直肢葬,未发现随葬品和葬具。奠基坑位于城墙西南角夯土层,人骨呈捆缚状。发现宽大耳器、窄沿盘口罐、直口壶等宝墩文化新器形。发掘者将其分为两期,认为早期年代早于宝墩文化一期,晚期属于宝墩文化一期(《中国重要考古发现》,文物出版社)。
(六)长江中游地区
湖北郧县庹家洲遗址于~年进行发掘,在一个灰坑(H60)和文化层中,发现深腹罐、鼓腹罐、圜底钵、平底钵、三足钵、圈足或假圈足钵等陶器,发掘者认为属于“老官台文化”,实即新石器时代中期的白家文化。表明白家文化晚期已经扩展至鄂西北地区,其中假圈足钵等则体现来自裴李岗文化晚期的影响(《考古》1期)。
湖北郧县三明寺遗址于年进行发掘,发现不同时期的房址、灰坑、窑址、灰沟等,发掘者认为其文化性质分属于所谓下王岗一期文化、西阴文化、朱家台文化和煤山文化等,实际就是仰韶文化前后期至王湾三期文化后期阶段(《江汉考古》1期)。河南淅川单岗遗址于年和年先后两次进行发掘,其中第一次发现屈家岭文化时期房址26座,以及灰坑、灰沟、墓葬、瓮棺等,发掘者认为属于屈家岭文化的早期晚段,部分遗存可能延续到晚期(《中原文物》4期)。
湖北孝感叶家庙遗址群于年进行发掘,发现城址、墓地等,堆筑而成的城垣内面积约15万平方米,居址位于城址东南部,发现房基、灰坑、瓮棺葬、水井等。城外西部的家山墓地发现43座瓮棺葬,以及土坑墓等。发掘者将其分为三期,认为第一期相当于屈家岭文化早期,仅见于家山墓地;第二期相当于屈家岭文化晚期,家山墓地继续使用,且出现了城垣、环壕及居住区;第三期相当于石家河文化早期,城址沿用前期,但壕沟开始淤塞,逐渐趋于废弃。实际上第一期遗存当稍早于屈家岭文化。报告另附有植物考古等相关科技研究成果(《孝感叶家庙》,科学出版社)。
湖北天门石家河遗址群于年再次进行发掘,在印信台遗址发现4处人工黄土台基和6组套缸等祭祀遗存。谭家岭遗址发现5座所谓后石家河文化时期的瓮棺葬,出土双人连体头像玉玦、虎座双鹰玉饰、玉牌饰、虎形玉冠饰、玉虎、玉鹰等大量精美玉器,另外在北部发现20万平方米的带环壕的小城,时代不晚于屈家岭文化。这次发现为进一步了解石家河古城的聚落演变、文化交流、宗教习俗、玉器工艺等,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材料(《江汉考古》1期)。
湖南南县新湖、大通湖,益阳蔡家园、石咀头,沅江玉竹包、漉湖六处遗址,在~年进行发掘,发现房址、陶窑、灰坑和墓葬,以及陶器、石器和骨器等,除漉湖遗址外,其余遗址基本都以大溪文化遗存为主体,此外还有汤家岗文化、屈家岭文化和石家河文化阶段遗存。其中益阳蔡家园晚期遗存时当大溪文化第三期,发掘者认为属于堆子岭文化系列,称其为“蔡家园类型”(《先秦南洞庭——南洞庭湖古遗址发掘报告集》,科学出版社)。
(七)长江下游地区
浙江浦江上山遗址于年、年、~年先后进行发掘,发现上山文化、跨湖桥文化和所谓新石器晚期阶段遗存。上山文化遗存又可划分为早、中、晚三期,测年在距今~年。发现所谓“柱列式”“沟槽式”房址,以及灰坑等。陶器主要有盆、罐、钵、盘、杯、筒状器等,大部分都有红陶衣。报告还包括了稻作起源与生业方式、石器微痕分析、植物浮选和植硅体分析、体质人类学和动物考古等研究内容。该遗址的发掘,为研究长江下游新石器时代文化谱系、稻作农业起源等提供了很重要的资料(《浦江上山》,文物出版社)。
江苏张家港东山村遗址继~年两次发掘后,又在~年进行了两次发掘,发掘出马家浜文化房址1座、墓葬16座,以及灰坑、灰沟等,发现釜、鼎、豆、罐、盆、盉、尖底缸等陶器,测年为距今~年;发掘出崧泽文化房址5座、墓葬37座,以及灰坑等,大小墓葬分区埋葬,分化明显,出土鼎、鬶、豆、盉、罐、大口缸等陶器和玉石器。发掘者将崧泽文化遗存分为六段三期,年代为距今~年。另外报告附有古环境、动植物遗存、玉石器等相关的科技分析研究成果。该遗址马家浜文化墓葬中典型仰韶文化前期陶器的出现,崧泽文化早期大型墓葬区的发现,表明距今年前长江下游和中原地区存在明确交流,稍后长江下游社会显著复杂化(《东山村: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
江苏溧阳神墩遗址于~年进行了三次发掘,发现马家浜文化时期房址10座、墓葬座、瓮棺葬16座,以及灰坑、灰沟等,被分为早、晚两期,推测年代在距今~年。发现崧泽—良渚文化时期墓葬9座。另报告附有孢粉分析、植物考古、动物考古、玉石器分析、体质人类学等相关科技研究成果。该报告还对太湖流域马家浜文化的分期和类型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讨论(《溧阳神墩》,文物出版社)。
江苏兴化、东台蒋庄遗址于~年进行调查和发掘,共发掘良渚文化墓葬座、房址8座,以及灰坑、水井、灰沟等遗迹。墓葬埋葬密集,叠压打破关系十分复杂,人骨保存相对较好,是长江以北首次发现随葬琮、璧等玉器的等级较高的良渚文化墓地(《考古》7期)。
上海广富林遗址多年连续发掘,年在南京大学发掘区内发现10座良渚文化时期墓葬(《江汉考古》4期)。~年,在广富林遗址发现崧泽文化墓葬81座,良渚文化墓葬19座,良渚文化土台和石圈各1处,另外还发现所谓钱山漾文化的灰坑和广富林文化的墓葬。崧泽文化墓地北部为儿童葬,南部为成人墓,这是值得注意的。良渚文化土台由人工堆筑草裹泥逐层堆砌而成,土台东北侧长条形凹槽内发现有竖立的篱笆痕迹(《中国重要考古发现》,文物出版社)。
~年对浙江余杭良渚遗址外围低坝的狮子山、鲤鱼山和高坝的老虎岭进行小规模发掘,发现大部分的高坝和低坝坝体的底部采用淤泥堆筑,部分松软地基处还采取挖槽填入淤泥的工艺,外部包裹以黄土,与良渚古城宫殿区莫角山的堆筑方式相同,推测具有防洪、运输、用水、灌溉等诸方面的综合功能(《中国文物报》3月11日)。
(八)岭南地区
~年对海南东南部沿海地区陵水桥山、莲子湾以及三亚英墩三处遗址进行发掘,初步建立起该地区“英墩文化遗存—莲子湾文化遗存—桥山文化遗存”的基本年代框架,其中英墩遗存和莲子湾遗存属于新石器时代,英墩遗存距今~年,陶器有盘形釜、罐、钵等;莲子湾遗存距今约年,陶器有盘形釜、罐、钵、碗、圈足盘、尊等。两个遗址都有双肩斧、锛等石器(《考古》7期)。
福建武夷山葫芦山遗址于年进行发掘,发掘者将其划分为三期,其中第一期为新石器时代遗存,年代距今~年,发现陶窑、台基、柱洞、灰坑等,陶器以鼎、釜、钵、豆和罐类器为主,发现的一座完整陶窑(Y1)在我国东南地区大致同时期罕见。该类遗存被认为是有别于牛鼻山类型的一类新遗存(《东南文化》2期)。福建诏安、平和乾岗遗址于年进行发掘,发现一座墓葬(M1)及陶壶、罐等随葬品,发掘者推断其年代与溪头下层晚期墓葬和虎头埔文化相近(《考古》12期)。
二 专题研究
(一)分期年代和文化谱系
朱永刚将西辽河及上游西拉木伦河以北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从早到晚划分为西梁类型、富河文化、哈民文化、南宝力皋吐类型四个阶段,分别与以辽西地区兴隆洼文化、赵宝沟文化、红山文化、小河沿文化为代表的主体文化序列在年代上基本对应,称其为非主体文化序列(《考古学报》1期)。赵宾福和于怀石将《农安左家山新石器时代遗址》中的三期四段细化为五段,并将左家山遗址原第五段遗存和这次新识别出的第四段遗存统称为“左家山上层文化”;第一、二、三段称为“左家山下层文化”,推断年代在公元前~前年(《边疆考古研究》19辑)。徐昭峰和谢迪昕将辽东半岛分为三个小区,认为南端及临近海岛区有小珠山下层文化、小珠山中层文化和小珠山上层文化三个阶段,东北部黄海沿岸区有后洼下层文化、后洼上层文化和北沟文化三个阶段,西北侧渤海沿岸区有三堂一期文化和三堂二期文化(《边疆考古研究》19辑)。赵宾福和白玉川将牛河梁遗址红山文化遗存划分为两期三段,认为早、晚两期分别代表了“居址”和“墓地”两个不同阶段,墓地阶段的早段属于红山文化中期,与中原地区的所谓庙底沟文化年代相当,墓地阶段的晚段属于红山文化晚期[《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期]。王芬和栾丰实将牛河梁积石冢分为两期四段,并推断积石冢的年代在距今~年(《中原文物》4期)。赵宾福和任瑞波将东北地区新石器时代彩陶纹样分为十二类,划分为四个阶段(《考古与文物》1期)。张雪莲、金英熙和贾笑冰等通过系统测年分析,认为小珠山下层遗存的年代为距今~年,中层早段为距今~年,中层晚段距今~年,上层距今~年(《考古》5期)。
张宏彦通过分析宝鸡北首岭下层遗存,认为以小口平底瓶和直腹弦纹罐为代表的遗存,晚于“老官台文化”而早于仰韶文化半坡期,属于仰韶文化的最早阶段,可称为仰韶文化初期或北首岭期(《西部考古》11辑)。张宏彦对渭河流域“史家类型遗存”的时空分布及其源流进行探讨,认为其源自仰韶文化“半坡类型”,介于仰韶文化“半坡类型”和“庙底沟类型”之间,所谓庙底沟文化主要源自“史家类遗存”,关中地区应是仰韶文化的演化中心(《考古》4期)。陈小三对宁夏海原林子梁遗址进行分析,认为存在两类遗存,第一、二段属于常山下层文化,第三至第五段可称“页河子类型”,认为当是齐家文化源头之一(《考古》1期)。王晓毅和张光辉分析认为,山西兴县碧村遗存应属于所谓新华文化,吕梁山以西的黄河东岸地区,是晋陕蒙交会地区石城文化圈的重要组成部分(《考古与文物》4期)。魏兴涛将豫西晋西南地区的庙底沟二期文化分为早、中、晚三期,认为其形成是仰韶文化晚期的发展和大汶口文化、屈家岭文化影响共同作用的结果,绝对年代为公元前~前年(《考古与文物》5期)。
栾丰实认为以淄河都鲁山和蒙山为界,可将海岱地区划分为东、西两个区域,东部地区大汶口文化中期之前发现的遗址数量很少,进入大汶口文化晚期至龙山文化前期,数量迅速增多,龙山文化后期开始数量急剧减少,而西部地区龙山文化后期遗存数量明显增多,究其原因可能与自然环境的灾难性事件或者社会关系发生重大变动有关(《海岱考古》9辑)。
何锟宇认为宝墩文化主要源自川西北以姜维城、营盘山遗址为代表的马家窑类型以及稍晚的下关子遗存,又吸收了来自长江中游的挖壕筑城、水稻种植技术,以及四川盆地东部峡江地区的一些文化因素(《南方民族考古》12辑,科学出版社)。
尹检顺将湖南发现的史前白陶分为以环洞庭湖平原和湘江、沅水中上游的岭北山区为代表的南、北两区,其年代集中在距今~年,认为南区作为白陶的发源地的可能性更大,其对外传播主要是通过水系展开(《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三十周年纪念文集》,科学出版社)。郭伟民对长江中游文化与聚落进程进行考察,认为经过了一个“连续—断裂—连续”的过程,其中汤家岗文化到大溪文化发展是连续的,从大溪文化到油子岭文化发展则是断裂的,油子岭文化到石家河文化又是连续的。从城头山到石家河,不仅是长江中游文化重心的变化,也反映出长江中游文化与社会的发展演进(《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三十周年纪念文集》,科学出版社)。
蒋乐平将中国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分为华北类型、长江中下游类型和华南类型,又将三个类型分为前后两大阶段,认为华南类型是典型的原生类型,长江下游类型是典型的续生类型,由于稻作农业的促进,上山文化在续生阶段中处于先进位置(《南方文物》3期)。孙瀚龙和蒋乐平将浙江浦江上山遗址上山文化阶段的陶器遗存,划分为早、中、晚三期,早期进一步划分出前、后两段,注意到绝大多数以素面红衣陶为主,到中、晚期才出现少量纹饰(《南方文物》3期)。郭梦雨将河姆渡文化划分为三期六段,认为早、中期的年代大致相当于马家浜文化,中期受到马家浜文化的强烈影响,晚期受崧泽文化影响较大(《边疆考古研究》20辑)。陈明辉提出,后岗一期文化系统的扩张,使得皖北、里下河平原、宁镇地区、皖江流域和环太湖地区发生剧烈变化,可将距今~年这一时期称之为后岗时代[《崧泽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甘大明和仲召兵认为鄂皖苏沿江地区至迟在马家浜文化时期已初步形成文化带,崧泽文化早中期之后,这一文化带在政治、军事、经济等多种社会关系方面都可能是较统一的联合体[《中国考古学会第十六次年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陈杰认为崧泽文化在形成过程中,除了来自马家浜文化的影响外,更多的是来自皖江地区甚至皖江流域以西文化的影响[《崧泽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朔知讨论了崧泽文化时期皖江两岸的聚落和文化等,认为其在形成发展过程中,曾受到东、西两侧及淮河中下游同时期文化的影响,尤其晚期阶段“崧泽化”趋向较为明显[《崧泽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彭辉通过对江苏常州新岗遗址出土的崧泽文化时期的觚形杯进行类型学分析,认为敞口觚形杯可能来源于大汶口文化,束颈觚形杯可能来源于薛家岗文化塞墩类型,新岗遗址觚形杯体现了从简单到复杂、从模仿到创造的过程[《崧泽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栾丰实以陶豆和陶大口尊为例,讨论崧泽文化对大汶口文化的影响,认为崧泽文化向北方黄淮下游地区的扩散,可以分为四个层次和四个区域[《崧泽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赵晔通过对大雄山南麓史前文化进行梳理,认为这一地区隐藏着良渚遗址群重要源头信息,尤其是官头井遗址存在崧泽文化向良渚文化转变的基本脉络,是良渚遗址群兴起的关键节点[《崧泽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阎凯凯认为在崧泽文化时期,余杭地区内部自成一体,与周边的崧泽文化遗存相比有着自己的文化特点,可作为一个文化的区域单元来看待[《崧泽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赵东升认为环太湖地区闭合的环境,使新石器时代区域内各区块考古学文化的同质性日趋显著,各种文化要素无法向外部扩散,只能在区域内传播、移动、整合,环太湖地区的考古学文化仅是不同分区,没有形成不同的文化(《南方文物》3期)。
陈伟驹对岭南地区距今~年的考古遗存进行梳理,认为陶器的存在与否不是年代早晚所致,而是空间差异的表现,并将这一地区遗存划分为南北两大类型,北部类型有陶器,多见石铲、骨铲等工具,南部类型未见陶器,少见铲类工具,反映的是生计适应策略的差异(《江汉考古》1期)。贺刚将史前时期华南地区的屈肢葬分为岭南和岭北两个区域类群,认为岭南类群是屈肢葬的原生形态,岭北类群是衍生出的一个分支(《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三十周年纪念文集》,科学出版社)。陈洪波通过对华南与东南亚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面貌、生业经济和族群迁徙进行梳理,认为华南与东南亚新石器时代文化具有早期领先性、中后期的滞后性、石器的长过程、狩猎采集经济始终占有重要地位和特征鲜明的海洋文化等特征,为中华文明的形成提供了“海洋性”因素(《华南与东南亚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面貌、生业经济与族群迁徙》,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乔晓勤探讨了华南地区史前海洋文化的形成和发展,进而讨论了中国东南沿海、东南亚海岛区及大洋洲史前文化的交流和互动过程,认为海洋文化的产生与华南地区人类向沿海地区的扩展有关,渔猎、捕捞业的发展使航海工具和技术不断完善,各种资源在岛屿间流动和交换,使地区间交易网络得以建立,进而加速了海洋文化地域性中心的出现(《区域互动框架下的史前中国南方海洋文化》,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李晓杨和韩建业对中国新石器时代陶甑、甗谱系进行梳理,认为自约公元前年以来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二者基本是一个大的传统,黄河长江流域一直是其主体分布区。陶甗可分为有腰隔鬲式甗、无腰隔鬲式甗、鼎式甗三个区(《湖南考古辑刊》12集)。赵雅楠将黄河下游及其以北地区发现的新石器时代陶支脚分为七型,并归为五个小分布区(《中原文物》6期)。
(二)聚落形态和文明起源
关于国家和文明起源总论。林沄梳理了中国考古学中关于“古国”“方国”“王国”的讨论,认为应不断仔细观察和检测材料,反复比较不同的个案,对深思熟虑得到的结论,进行坦诚直率的讨论(《中原文化研究》2期)。李伯谦梳理了中国文明化历程相关研究,认为研究中国国家的起源、形成和发展,应该放在中国所处的特定地理自然环境和特定的文化格局中(《中原文化研究》1期)。谢维扬认为历史性事实对早期国家起源研究中考古学证据的合理分析具有关键作用,主要体现在对文献资料所体现的历史性事实的掌握、对特定地域合法政治传统的研究及对国家制度发展的长期性影响的研究三个方面(《“城市与文明”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裴安平认为酋邦理论的系统性还不完整,研究方法上过度依赖现代民族学和人类学材料,而且结论与中国的实际情况不符,应该充分利用中国独有的考古资源和文献资料来研究文明与国家起源问题(《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三十周年纪念文集》,科学出版社)。宋建认为中国学者所使用的“文明进程”和“古国”概念,与西方的“社会复杂化”和“酋邦”概念类似,并以凌家滩和福泉山为例,探讨了中国早期文明进程中的社会分化和古国演进(《“城市与文明”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常怀颖通过系统梳理20世纪90年代以来不同学科学者对中国文明与国家起源相关研究的学术史,认为考古学材料实际上已经成为各学科研究早期国家的关键(《四川文物》1期)。
关于早期中国或最初中国。李新伟认为在公元前第四千纪的后半叶,中国史前各主要文化区在社会同步发展的基础上,存在着以社会上层远距离交流为核心的各层次、各方面的深入交流,逐渐形成并共享着相似的文化精粹,连结成为一个在地理单元和文化上与历史时期中国的发展均有密切而深刻联系的文化共同体,即“最初的中国”,且具有“多元一体”的结构(《考古》3期)。他又通过对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和崧泽文化之间相似性的比较,认为二者体现出以社会上层交流为核心的“中国相互作用圈”模式,庙底沟类型的社会复杂化道路接近“集体取向”和“合作型”,而崧泽文化的道路接近“个人取向型”和“网络型”,这一时期“最初的中国”的形成是以各地区平等的多元互动为前提的[《崧泽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刘庆柱和韩国河梳理了中原地区从史前至明清时期的考古学文化演进轨迹,认为中原历史文化是中国古代文明形成与早期发展时期的社会主导文化,其中史前时期是从“多元”走向中原文化“一体”格局的时期(《考古学报》3期)。许宏提议以公元前年前后的二里头国家为界,可以将东亚大陆的早期文明史划分为政治实体林立的“前中国时代”或“前王朝时代”,和以中原为中心的“中原(中国)王朝时代”两个大的阶段,东亚大陆的国家起源进程则呈现出非连续性和多歧性。他不支持东亚文明与国家数千年来由小到大、单线进化的认知模式(《中原文化研究》2期)。徐良高通过对古代文献和相关学术史进行梳理,认为“最早的中国”说法具有明显当代性,对考古学文化有过度解读之嫌(《南方文物》4期)。
关于早期中国文明模式和特质。韩建业对新石器时代中原和江汉地区文明化进程的异同进行了比较,认为中原和江汉地区都经历了数千年的文明化进程,中原的文明演进之路曾经跌宕起伏,终究能顽强复兴;江汉的文明演进之路多半一帆风顺,最后却走向衰微。中原和江汉存在稍有不同的文明演进模式,即中原模式和东方模式中的江汉亚模式。中原生计较为艰苦,文化颇多波折,故能长存忧患,自强不息,而江汉生活较为优裕,文化发展平稳,难免耽于安乐,少思进取,这或许就是中原之兴与江汉之衰的内因,所谓“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江汉考古》6期)。戴向明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对北方地区龙山时代的聚落形态及其反映的社会变化进行分析,认为北方地区在龙山时代经历了与中原不同的发展轨迹,代表着不同的社会演变模式(《考古与文物》4期)。冯时认为色彩的自然属性决定其哲学属性,以红山文化牛河梁第二地点发现的祭坛、墓葬及出土玉猪龙为代表,体现出以五色配五方的方色理论已经形成,这种古代不同遗物所呈现的不同颜色对上古制度史和思想史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考古学报》4期)。
关于经济基础和阶级分化。郭大顺将崧泽文化的斧钺分为三类,认为斧和钺的分化在东南、东北和中原地区具有普遍性和延续性,反映的是军权与神权的分立[《崧泽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戴向明对黄河中游新石器时代生业经济和手工业生产发展变化的情况进行分析,认为社群中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基层组织逐渐趋于小型化,与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有直接关系,并且手工业生产从家庭专业化到作坊群再到“核心作坊”式的生产方式,与社会复杂化的发展密切相关(《华夏考古》4期)。何驽认为崧泽文化的经济基础是石器和玉器小商品生产,这样的经济模式能够较快积累社会财富,而优秀的工商业主通过垄断和扩大商品贸易成为社会的精英即贵族,引发了社会的等级分化[《崧泽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他还认为浙江余杭瑶山、反山贵族墓地属于两个不同的统治阶级集团,集团内均是由男性担当社会管理和防卫职能,由女性担当社会宗教和纺织业职能,但前者偏重于宗教祭祀,后者偏重于社会管理和政府财富,两个职能侧重不同的集团轮流执政或联合执政,而支撑这种民主政治的中坚力量可能是掌握财富的“中产阶级”(《东南文化》4期)。他提出从经济基础到政治意识形态的视角,才能全面理解早期中国为何在中原地区形成,他认为长江流域史前时期尤其是崧泽文化到良渚文化时期,以农业商品经济为基础催生出“中产阶级”,进而形成民主管理政治体制,而黄河中游地区从仰韶文化到庙底沟二期文化时期以小农经济为社会经济基础,而形成“王权”政治,但黄河流域最终出现早期中国,与长江流域的挤压、利诱与碰撞所起到的刺激作用有关(《南方文物》2期)。陈杰认为玉钺、玉琮、玉璧等重要玉器可以成为划分良渚社会权力等级的重要物化指标,依据随葬品组合和数量等,可将良渚社会大致划分为显贵阶层、一般权贵阶层和平民阶层三个等级,家族构成是良渚文化权力结构的社会基础,社会权力在不同家族之间转移和传承(《“城市与文明”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
关于聚落形态和社会复杂化。孙周勇通过对榆林地区公元前第三千纪的聚落形态进行梳理,认为其间经历了社会复杂化过程,最终形成了石峁遗址为代表的早期王权国家(《考古与文物》4期)。王炜林和郭小宁对陕北地区龙山晚期至所谓夏时期的聚落形态及其所反映的社会变化进行梳理,将聚落按面积大小分为三个等级,墓葬分为四个等级,其中石峁遗址是这一时期的中心所在,可能是通过神权模式来巩固其中心地位(《考古与文物》4期)。鲁鹏、田燕和陈盼盼等利用GIS空间分析和模型分析,对环嵩山地区史前聚落分布时空模式进行研究,认为裴李岗和夏商时期聚落分别有2个集聚中心,仰韶和龙山时期聚落有3个集聚中心,从早到晚分布重心由南向北迁移(《地理学报》9期)。栾丰实认为鲁东南沿海龙山文化时期形成了以两城镇和尧王城为中心的南、北两区,聚落形态均为大、中、小三级,并在数量上呈现出金字塔状结构,南区的聚落数量和人口总规模及密度小于北区,且人口规模呈现倒金字塔形态(《“城市与文明”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方向明通过对环太湖流域新石器时代晚期以来聚落形态的梳理,认为马家浜文化的凝聚式聚落形态尚未出现分化,崧泽文化的凝聚式聚落形态开始出现分化,良渚文化的聚落形态体现着分化中的凝聚(《“城市与文明”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江章华和何锟宇对成都平原史前时期的桂圆桥一期遗存、宝墩文化进行分析,认为宝墩文化三期以前的聚落多分布在平原北部、西部至西南,靠近平原边缘地势相对较高的地带,平原腹地则多为宝墩文化三、四期的聚落(《四川文物》6期)。赵亚峰认为在大溪文化四期至屈家岭文化时期,洞庭湖地区城头山遗址与周边墓葬的随葬陶器具有高度相似性,体现出中心聚落对整个区域的强大影响力,另据微量元素分析,认为区域内各聚落的陶器主要还是本地生产(《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三十周年纪念文集》,科学出版社)。
关于早期城址。孙周勇和邵晶认为马面大致形成于龙山晚期的北方地区,以石峁遗址外城东门址为代表,其形成初期主要是出于对防御功能的诉求,且有了较为固定的形制与结构(《考古》6期)。在另一文中,他们以石峁遗址外城东城门发现的内外瓮城为切入点,认为中国早期瓮城的形成时间可追溯至龙山文化晚期,可能与早期大型宫室外的门蓬、影壁及半闭合或不闭合的门外围墙等设施的影响有关(《文物》2期)。邵晶以石峁遗址内城韩家圪旦地点分期为基础,将整个石峁遗址分为A、B、C三段,认为A段约公元前年,主要分布在皇城台和内城部分区域,B段约公元前年,已扩展至外城区域,并修建了外城及马面、角台、墩台等附属设施,C段约公元前年,外城东门址及周边的城墙、马面、角台等建筑局部坍塌后经过重新修葺(《考古与文物》4期)。国庆华、孙周勇和邵晶对石峁外城东门址的规划设计、建筑材料和结构技术进行分析,并与同期中国北方和中原城址及世界早期城址实例进行比较,对外城东门的形状、高度和大门位置进行尝试性复原(《考古与文物》4期)。张天恩和丁岩通过将石摞摞山城址与五女河流域其他石城进行比较,认为石摞摞山城址具有特殊地位,并将陕北和内蒙古中南部的古城分为四期(《考古与文物》4期)。何锟宇和左志强将成都平原龙山时代城址分为单重城墙和双重城墙两类,并根据城墙的形制总结出成都平原城址类型的演变特点,即双重城墙较单重城墙出现时间晚,长方形城址是城址形制的主流[《成都考古研究》(三),科学出版社]。左志强、何锟宇和白铁勇认为宝墩文化的来源,是以桂圆桥一期为代表的营盘山类型,接受了来自长江中游文化因素的影响,宝墩文化早期阶段,城址多聚集在成都平原西缘的山前过渡地带,城墙防洪功能突出,宝墩文化偏晚阶段,成都平原出现大量中、小型聚落,城址内聚落分化出现[《成都考古研究》(三),科学出版社]。裴安平认为中国史前与古代早期的城址、都城发展,大体经历了五个阶段,第一阶段距今~年,是作为聚落群中心的城址,只是军事中心;第二阶段距今~年,是作为聚落群团中心的城址,出现属性各有差异的军事和政治中心;第三阶段距今~年,作为聚落集团中心、早期国家和文明古国都城的城址;第四阶段是作为方国都城的城址,以殷墟为代表;第五阶段是作为城市的城址,以地缘关系为基础,成为军事、政治、经济中心(《“城市与文明”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赵春青对中国史前城址研究的学术史进行简单梳理,并总结了史前城址的研究现状和未来研究趋向(《“城市与文明”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
关于房屋建筑。王中伟和方拥将裴李岗文化房址归纳为居住类、作坊类和综合类三种不同功能,并认为居住类房址从早至晚面积不断扩大,立柱存在由早期向心倾斜到中期垂直的变化(《中原文物》5期)。于璞依据具有叠压或打破关系的房屋之间门向的异同,将大地湾二期遗址各段房屋分为三类,认为先后出现过九批同时共存的房屋,反映出聚落布局的三次重大变化(《西部考古》11辑)。罗晓艳将关中地区仰韶文化晚期的房址分为半地穴式、地面式和窑洞式三类,认为这一时期地面式房址明显增多,新出现窑洞式房址,房址结构趋于固定,房址的规模和功能出现差异(《文物》7期)。林壹对尉迟寺遗址以排房为代表的前期遗存的房屋和灰坑进行分析,认为尉迟寺所代表的社区以扩展家庭为基层社会单元,扩展家庭之间的关系是相对平等的(《南方文物》4期)。李晓杨将中国早期发现的土坯建筑房屋分为东部和西部两大技术系统,认为东部技术系统从铜石并用时代早期开始在长江下游地区、长江中游地区和豫北地区普遍出现,铜石并用时代晚期,长江中游地区和豫北地区则继承早期的土坯建筑传统,并以豫北冀南地区为中心向周围地区扩展,西部技术系统则从青铜时代开始出现(《草原文物》1期)。
关于文字符号。王磊认为淮河流域刻划符号既是对中原地区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和江汉地区相互融合的结果,同时促进了长江下游及海岱地区刻划符号的演化和发展(《华夏考古》3期)。卢雪梅认为浙江余杭南湖出土的良渚文化黑色陶罐上的图形符号,表现的是良渚文化人们狩猎过程的记事图画,而非文字(《南方文物》3期)。
(三)环境考古与人地关系
关于遗址环境。汤卓炜、朱永刚和安硕等通过对内蒙古通辽哈民忙哈遗址孢粉进行分析,推断当时属于适应多样性生态环境的复合型生业模式(《边疆考古研究》19辑)。胡松梅、张翔宇和杨苗苗等通过对陕西西安鱼化寨遗址可鉴定动物骨骼进行鉴定和分类统计,认为周围环境是以森林为主的森林、灌丛草原环境[《环境考古研究》(第5辑),科学出版社]。王树芝、方燕明和赵志军通过对河南登封王城岗和禹州瓦店遗址出土的木炭种属的鉴定,和对植物群组成成分生态特性的分析,认为龙山文化晚期颍河上游气候温暖湿润,栎属植物在当地古代人类生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环境考古研究》(第5辑),科学出版社]。张海、庄奕杰和方燕明等通过对河南禹州瓦店遗址龙山文化壕沟的土壤微形态进行分析,认为壕沟直接与古颍河河道相通,应为引水排灌的水利设施,在经过连续的使用和维护后进入废弃阶段,并很可能经历了再度开发利用的过程(《华夏考古》4期)。王辉、兰玉富和刘延常等对山东章丘西河遗址的古地貌及相关问题进行探讨,认为后李文化时期西河遗址先民生活在山前黄土台塬中河谷地带二级阶地上,后李文化之后随着农业的发展,这一地区不再被看重,聚落重心发生了转移(《南方文物》3期)。孔昭宸、李玉梅和盛定国通过稻作遗存、植硅体、动物遗存和孢粉分析等方法,对湖南省南县新湖、沅江玉竹包和漉湖三处古遗址进行古环境分析,认为距今年前后湖水位置多次发生涨落,致使生活在洞庭湖南部先民的生活方式和食物结构并不单一,形成复合的经济形态(《先秦南洞庭——南洞庭湖古遗址发掘报告集》,科学出版社)。
关于人地关系。朱永刚认为哈民忙哈遗址的经济形态为狩猎采集兼营农业,啮齿类动物的大量捕食可能引起疾病传播,而长时间攫取性经济又会造成资源的过度消耗,人地关系不协调(《边疆考古研究》19辑)。朱永刚和吉平认为,哈民忙哈房址内的大批人骨,表明存在居民群体死亡事件,应缘于一场肆虐的鼠疫,并由此引发了辽西新石器文化的变迁(《考古与文物》5期)。张东菊、董光辉和陈发虎等将史前人类向青藏高原扩散的历史过程分为四个阶段,其中全新世早中期(距今~年)的扩散,受到温暖湿润的气候条件的驱动,和黄土高原粟作农业发展的压迫,距今~年扩展至青藏高原东北和东南部的低海拔河谷地带并定居,从事粟作农业为主的经济活动(《中国科学:地球科学》8期)。魏继印认为河济地区文化最繁荣期应为距今~年的仰韶文化晚期和所谓龙山早期,可能是当时华夏文明的中心,龙山时代后期,洪水的到来使得河济地区的文明走向衰落(《中原文物》1期)。马寅清利用GIS空间分析技术和数字高程模型,对洛阳地区仰韶和龙山文化聚落遗址分布等进行研究,认为洛阳地区古代人类在选择居住地时,偏好于海拔米以下、坡度小于3度、朝向最近的水源、距离水源不超过米的地区(《洛阳考古》2期)。张俊娜和夏正楷通过梳理中原地区古代农业和古环境研究的学术史,对以农业为切入点的史前人地关系研究进行了展望[《环境考古研究》(第5辑),科学出版社]。刘辉认为长江中游史前城址的兴废与全新世气候波动有着高度的耦合关系,两次兴起均为全新世气候暖湿时期,而城址的两次废弃则与全新世气候异常事件即气候转干凉相对应[《环境考古研究》(第5辑),科学出版社]。林怡婷、林舟和蒋乐平等利用GIS手段,发现上山文化遗址主要分布在高度适中、坡度和缓的盆地中腹部区域,靠近支流、远离干流;水热条件优渥,土壤适宜耕作;后方山地地势和缓,有丰富的植被资源,方便古人类进入并开展采集打猎活动(《南方文物》3期)。胡飞、杨玉璋和张居中等通过对浙江嵊州小黄山遗址地层地球化学元素、磁化率等的分析,发现小黄山Ⅰ期气候环境温和湿润,Ⅱ期环境比Ⅰ期温暖干燥,Ⅲ期比前两期更干燥,并分别在小黄山Ⅱ期、Ⅲ期后段发生了显著的突发性干旱事件,认为气候环境的逐渐暖干以及两次突发性的干旱事件,很可能是导致小黄山遗址上山文化向跨湖桥文化转变,以及最终跨湖桥文化在小黄山遗址衰亡的主要原因(《南方文物》4期)。孙国平认为造成距今年以后杭州湾北岸的杭嘉湖平原的史前文化比南岸的宁绍平原发达的原因,是北岸地区的环境有利于稻作农业经济的发展[《崧泽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高蒙河认为上海岗身以西地区曾经有过一条崧泽文化时期的人类生存的分界线,这条分界线直到良渚文化时期才随着环境的趋好,向东拓展到岗身之上(《崧泽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张弛和洪晓纯通过对沿海地区早期海洋适应性文化进行研究,认为距今~年,胶东半岛和辽东半岛沿海岛屿,从北辛文化至大汶口文化早期一直有稳定的海洋适应性文化存在,且可能已形成不同层次的社会组织。东南地区贝丘和沙丘遗址至少从年前就开始有了依赖海洋资源的壳丘头文化、大坌坑文化和咸头岭文化的人群,在距今年或者年以后,农业扩展至岭南和东南,海洋适应性文化发生了一定程度的转变(《南方文物》3期)。
(四)动植物考古和农业起源
关于农业起源和发展总论。潘艳、卢宝荣和陈淳通过考古学与民族学的案例分析,认为除了驯化物种,一些未出现驯化物种的社会,也会通过主动改造环境和干预物种生命周期建立起农业生态(《江汉考古》5期)。袁靖认为中原地区的生业特征可分为仰韶文化和龙山—二里头文化两个阶段,整体上持续发展,但大豆、黄牛、绵羊等新的生产力要素在公元前年左右才进入中原地区,这个过程及变化在中华文明早期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西部考古》11辑)。赵越云和樊志民认为中国早期农业和中华文明的起源和早期发展的路径具有一致性,两者都经历了起源时期的多元性和独立性、发展时期的交汇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期]。
关于稻作农业。彭博将早期稻作农业经济的发展过程划分为移植阶段、驯化阶段、强化阶段,认为普通野生稻在当地的生长,以及人们对其长时间的利用和熟悉,仍是人工栽培的基础,但栽培过程中的人为干涉更加重要(《农业考古》1期)。谭惠忠、郑卓和张镇洪认为广东英德牛栏洞遗址发现的水稻植硅体属非籼非粳类型,说明距今~年,当地居民虽然仍以渔猎为生存的主要手段,但也不排除已具备最初级的水稻栽培技术[《环境考古研究》(第5辑),科学出版社]。赵志军和蒋乐平分析认为,上山文化时期的炭化稻米,是目前通过系统的浮选法,在层位清晰的考古遗址中所发现的最早的稻米遗存,另外,属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炭化粟粒的发现,填补了长江下游地区新石器时代粟遗存的空白,并将中国北方旱地作物粟传播到长江以南地区的时间向前推到了距今年前后(《南方文物》3期)。郑云飞和蒋乐平等从形态和组织两方面观察了距今~年前浙江永康湖西遗址出土的稻谷小穗轴,发现当时长江下游地区已经栽培水稻,但带有很多野生祖先种习性。认为长江下游地区的稻作起源于距今1万年前,粳稻是原始栽培稻的驯化方向,距今年前的河姆渡文化时期水稻落粒性驯化已基本完成(《南方文物》3期)。顾海滨、DavidJoelCohen和吴小红等对杉龙岗遗址彭头山文化阶段植物遗存进行浮选,发现以水稻为主,野生采集植物为辅,出土的炭化米全部经过脱壳处理,44%炭化米的粒形和胚的生物性状已经接近现代的栽培稻(《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三十周年纪念文集》,科学出版社)。程至杰、杨玉璋和张居中等通过对双墩文化小孙岗遗址炭化植物遗存进行浮选,认为小孙岗先民虽然已开始栽培水稻,但采集仍是先民获取植物性食物资源的主要途径(《第四纪研究》2期)。邱振威、尚雪和蒋洪恩等通过对江苏无锡杨家遗址植物遗存进行分析,发现其中炭化水稻比例最高,认为马家浜文化晚期,杨家遗址附近以禾本科为代表的陆生植物发育,水域面积扩大,气候总体温暖湿润,稻作农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中国科学:地球科学》8期)。陈昌富和张居中认为仰韶文化时期栽培稻分别从洛阳盆地和汉水流域传播到陇东地区,在仰韶文化晚期和马家窑文化不断向南扩展,栽培稻和粟类作物一起传播到成都平原及云贵和广西等地[《环境考古研究》(第5辑),科学出版社]。杨玉璋、程至杰和李为亚等通过对淮河上中游地区史前稻旱混作农业模式的形成、发展与区域差异进行研究,认为该模式在淮河上游裴李岗文化中晚期最早出现,而淮河中游这一时期为单一的稻作农业模式,在新石器时代末期才成为淮河上中游地区普遍盛行的农业生产方式(《中国科学:地球科学》8期)。董广辉、黎海明和任乐乐等将云贵高原新石器—青铜时代的农业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稻作农业发展阶段(距今~年),稻—粟混合农业发展阶段(距今~0年)和稻、粟、麦类混作农业发展阶段(距今0~年)(《中国科学:地球科学》7期)。
关于粟作农业。马志坤、杨晓燕和张弛等通过对西辽河流域史前时期出土的12件磨盘和磨棒表层残留淀粉粒进行提取和分析,认为小河西文化时期粟类植物驯化已经开始,粟类植物驯化的过程非常漫长(《中国科学:地球科学》7期)。孙永刚、赵志军和吉平通过对哈民忙哈遗址出土植物遗存进行浮选、鉴定,发现其经济结构是以黍为代表的农作物为主导,采集和渔猎是重要补充(《华夏考古》2期)。夏秀敏、吴妍和王昌燧等通过对陕北榆林王阳畔遗址出土植硅体的分析,认为仰韶晚期粟和黍是先民的主要粮食作物,且黍始终有种植优势,龙山早期粟作农业逐渐衰落,可能与气候的干凉化有关(《人类学学报》2期)。高升、孙周勇和邵晶等通过对年陕西榆林寨峁梁遗址采集的土样进行浮选分析,认为当时是以粟和黍为主的旱作农业经济(《农业考古》3期)。唐丽雅通过对湖北郧县大寺、青龙泉和河南淅川沟湾等遗址的植物遗存进行分析,认为鄂西北豫西南山区在公元前~前年,基本以旱作为主、稻作为辅(《西部考古》11辑)。王育茜、靳桂云和陈松涛等通过对安徽宿州芦城孜遗址年发掘样品进行浮选,发现该遗址从大汶口文化至汉代一直处于粟稻混作的农业生产模式,大汶口文化时期粟作农业所占比重更大,龙山文化时期稻作农业所占比例明显上升(《海岱考古》9辑)。程至杰、杨玉璋和袁增箭等对安徽宿州杨堡遗址浮选所获的炭化植物遗存进行分析,认为以杨堡遗址为代表的淮河中游地区,最晚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就开始实行多种作物的种植制度(《江汉考古》1期)。陈雪香对山东日照六甲庄遗址年度浮选植物遗存进行分析,发现龙山文化时期有水稻、小麦、粟等(《考古》11期)。
关于麻类作物。孙永刚和张倩通过梳理文献记载和考古资料中的大麻,同时结合野生大麻的分布及生长习性,认为在新石器时代晚期黄河流域及周边地区最早开始驯化、栽培和利用大麻(《中国麻业科学》1期),孙永刚并认为其利用方式除了食用和提取纤维原料外,在其早期阶段多与宗教行为有关(《农业考古》1期)。
关于残留物分析。杨玉璋、袁增箭和张居中等对安徽繁昌缪墩遗址出土的陶器进行残留物分析,认为稻属植物的利用在食物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另外莲属、芡实等植物淀粉粒的大量发现,体现了皖南沿江平原地区先民对水生植物性食物资源的依赖(《第四纪研究》6期)。杨玉璋、姚凌和程至杰等通过对顺山集遗址石器和陶釜残片表面残留物的淀粉粒分析,认为先民植物利用具有多样性,圆形磨石、磨球及长柱状石锤主要用于加工植物性食物,石斧也被用来加工植物性食物,具有“一器多用”的特征(《中国科学:地球科学》7期)。
关于动物考古总论。武庄、袁靖和赵欣等认为,新石器时代早、中期,北方地区在推广驯化家犬方面明显快于南方,新石器时代晚期以来,南北方在驯化家犬进程上的差异基本消失(《南方文物》3期)。刘丁辉对新石器时代到汉代狗在人类社会中的角色演变进行讨论,认为新石器时代狗主要用于协助狩猎,并开始 关于各遗址动物遗存。胡松梅、杨苗苗和孙周勇等鉴定认为,陕西神木石峁遗址有扬子鳄、猪、狗、马、黄牛、绵羊、山羊等人工饲养动物,经济类型为半农半牧形式,当时遗址周围是一个以草原为主,有树木、水域和沙漠的环境(《考古与文物》4期)。蔡大伟、胡松梅和孙玮璐等对陕西石峁遗址后阳湾地点出土的11个古代黄牛进行古DNA分析,发现全部是普通牛,从侧面反映了石峁与欧亚草原的文化交流(《考古与文物》4期)。赵春燕、胡松梅和孙周勇等通过热电离质谱分析方法,对陕西石峁后阳湾地点出土的猪、黄牛和绵羊等动物牙釉质的锶同位素比值进行测定,认为它们可能是在遗址当地饲养的(《考古与文物》4期)。宋艳波通过对济南地区后李文化时期的小荆山、西河、月庄、张马屯四处遗址出土的动物遗存进行综合分析,认为此时先民们已经驯养了狗,并且开始驯养家猪,并充分利用食剩的动物骨骼等熟练制作各种生产生活用品(《华夏考古》3期)。宋艳波和田名利通过对江苏宜兴西溪遗址马家浜文化时期各阶段的脊椎动物进行统计、鉴定,发现家养动物有猪和狗,野生动物有麋鹿、斑鹿、牛等(《海岱考古》9辑)。宋艳波和田名利通过对江苏溧阳神墩遗址马家浜文化早期阶段动物遗存进行统计和鉴定,认为当时先民主要依靠狩猎和捕捞野生动物来获取肉食资源,同时可能会饲养家猪作为肉食资源的补充(《海岱考古》9辑)。宋艳波和谢光茂对广西百色地区百达、革新桥和坎屯三个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的动物遗存进行鉴定分析,认为在全新世早中期该地区自然资源比较丰富,先民以渔猎经济作为主要的经济生活方式(《南方文物》1期)。
(五)石器、玉器、陶器及其他
关于石器类型和功能。黄可佳以中锋端刃器的分类为例,探讨了磨制石器的量化分类方法(《东方考古》13集)。肖宇认为史前石锛存在多种安柄形态、缚柄技术,表明其使用方式和功能的多元化,不同安柄形态的石锛,组成成套使用、方式各异的精细木材加工工具(《农业考古》4期)。陈胜前、杨宽和朱永刚等通过对哈民忙哈遗址出土石器工具组合的研究,发现缺乏典型的农耕工具,而食物加工工具种类丰富,反映出当时狩猎采集兼营农业的生产方式,并认为先民生活在一个此前很少为人利用的农业边缘环境,高度聚居的人口形成对资源的巨大压力,为哈民忙哈遗址的灾难埋下了伏笔(《人类学学报》4期)。王佳静和蒋乐平对上山遗址上山文化的部分石片石器进行微痕和残留物的分析,认为其功能包括收割水稻、芦苇、莎草等植物,也有用于竹木加工等(《南方文物》3期)。孙瀚龙通过实验考古和微痕分析的方法对“石犁”进行研究,认为“石犁”并非进行犁耕生产的工具,其功能呈现复杂多样的特性,单体石犁应该是切割柔软植物的刀具,或被用作挖掘工具,组合式分体石犁大多数情况下作为整体器物使用,也不排除在拆卸后各部件单独使用的可能性[《崧泽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
关于石器制作和生产。陈醉通过石器的改制工艺、使用痕迹观察,认为哈民忙哈遗址存在大量改制石器的现象,与遗址内石料资源供给不足有关(《边疆考古研究》19辑)。翟少冬根据对陶寺遗址石制品复制实验的结果,认为陶寺晚期变质砂岩石器的生产,可能远远高于自身消费的需求,多余的产品可能输出到周边来换取自身需要的物资(《南方文物》2期)。邸楠运用实验考古的研究方法,对陕西蓝田新街遗址出土的石刀进行了研究,认为石刀的加工制作主要采用锤击和锐棱砸击两种方法,用途主要为收割(《西部考古》11辑)。
关于玉器研究方法和总论。张忠培提出要将中国玉器与玉文化研究放在中国文化变革之路中进行考察,要以考古学方法研究考古学发现的玉器,首先要在认识上搞清楚一件玉器的概念,其次要观察出玉器与玉文化之间的关联,最后要找出玉器发展演变的规律(《江汉考古》6期)。杨伯达对中国史前时期的玉器进行综合研究,归纳出史前玉器的六大成因,包括社会、巫觋、玉人、玉石、工艺、形饰因素,并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发现的玉器进行分类和功能分析,总结了不同区域玉器的社会特征(《中国史前玉器史》,故宫出版社)。杨晶以东北和长江下游地区玉文化为主,探讨了我国东部地区史前玉器的发展轨迹,认为形成了以红山文化和良渚文化为代表的两大玉文化中心,南、北两大玉文化系统之间的互动,促成了黄河下游地区龙山时代玉文化的高峰(《“城市与文明”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朱乃诚以玉琮为线索探讨了广富林文化对中原地区的影响(《“城市与文明”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
关于玉器功能和原料。杨晶认为在史前时期的长江下游地区三角洲平原和苏皖平原,玉璜佩戴方式在排列、组合和布局等方面既有共性,又有差异,共性是两地均流行以单璜作为项饰或胸饰的样式,差异性则主要表现在排列、组合和布局等方面[《崧泽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秦岭和崔剑锋对浙北崧泽—良渚文化遗址出土的玉器进行无损分析,认为软玉在马家浜—崧泽文化时期被引入环太湖流域,崧泽—良渚时期透闪石玉已成为最主要的玉石材料,小兜里遗址和普安桥遗址的玉料来源并不相同,且同一遗址从崧泽晚期到良渚中期均体现出在玉料来源上具有一定的延续性[《崧泽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
关于玉器内涵。黄翠梅对中国新石器时代的耳珰进行研究,认为耳珰大约萌芽于公元前第五千纪后半至公元前第四千纪之交的长江中下游地区,外形均为滑轮形,材质有骨、牙、石质等;到公元前第四千纪前半,凸纽状的骨耳珰开始出现;到公元前第四千纪后半,玉质的耳珰开始盛行,并出现滑轮状、凸纽状和喇叭状等不同类型;公元前第三千纪以后,只在个别墓葬中有发现[《崧泽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崔天兴认为红山文化玉猪龙的原型,来源于玉玦和兽首的结合,其平面形象为兽面纹玉璋,兽面形玉璋与红山文化玉蚕蛹从构图图式上存在极大的相似性,是“蚕”的变态形象(《北方文物》3期)。高江涛认为多璜联璧首先出现在龙山文化时期的晋南地区,主要是佩戴饰物,之后北传至新华文化,再西传至齐家文化分布区,在晋南主要是佩戴饰物,在齐家文化中多与祭祀相关(《南方文物》4期)。费玲伢将长江下游新石器时代的动物形玉器分为全形动物、半形动物和复合形动物三类,并认为玉器的动物造型与原始宗教有着密切的关系(《华夏考古》4期)。邓淑萍认为太湖地区公元前年前后出现的胚胎形玉雕可能分为两种,一种有大眼、立耳翘鼻的是虎,另一种不刻划眼睛、长鼻吻、有角或鬣的是龙[《崧泽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宋建认为反山M12出土玉琮上的人虎复合神像是良渚文化的主神,人形神与虎神分别代表巫师与神灵(《南方文物》2期)。
关于陶器的起源、制作和功能。周广明与和奇认为,作为炊器的陶器出现,是人类饮食文化进程中的内在需求,其外因是广谱经济对炊煮载体的需求刺激(《南方文物》1期)。黄建秋通过对南河浜遗址崧泽文化陶豆和高把盅结构进行分析,认为这两种器物可以分解成多个独立部件,各个部件分别由专人制作,再由专人把不同部件拼接成完整器[《崧泽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张伟认为杨官寨遗址出土的“喇叭形器”是陶鼓,应该是借鉴和发展了长江与汉江流域的束腰形陶鼓,并影响到甘青地区(《西部考古》12辑)。郁永彬、吴小红和崔剑锋等通过对宜昌中堡岛新石器时代遗址彩陶进行检测分析,认为与邻近的枝江关庙山彩陶使用的原料相近,而与长江上游及西北地区马家窑文化彩陶不同(《中原文物》3期)。郭梦认为河南汤阴白营遗址龙山文化“含金沙陶片”所用羼合料应该是云母(《西部考古》11辑)。高兴超认为大青山以南地区仰韶至龙山时期陶窑窑室以圆形为主,椭圆形次之,火道由仰韶晚期以直向加环形火道系统为主,转变为龙山时代以主火道和分火道组合为主的结构(《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1期)。郭梦对陶器无窑烧制技术和陶窑烧制技术之间的关系进行讨论,认为二者并非单一的技术进化模式,而可能是当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文化传统等多种因素影响下的多元技术选择的结果(《考古》3期)。
关于陶器与宗教艺术。陈继玲和陈胜前综述了史前艺术类遗存研究的方法,注意到了不同方法之间存在层次、视角、应用范围等方面的区别,在此基础上,提出多种方法结合的关联方法,并以兴隆洼文化和哈民忙哈遗址筒形罐表面的“之”字纹、“麻点纹”为例做了分析(《东南文化》3期)。曲枫认为青海柳湾墓地彩陶壶上的人像,表达了萨满的身体变形现象,作为死亡萨满生前使用的神器,可能代表着萨满的第二个身体(《华夏考古》3期)。朱乃诚对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彩陶鸟纹进行研究,着重释读了一种尚未被识别的阴文鸟纹图案,认为半坡类型彩陶鸟纹应是当时人们看到的鱼鹰捕鱼实景的艺术写照,而庙底沟类型彩陶上的鸟图案可能与崇尚鸟(鹰)有关(《南方文物》4期)。赵春青认为庙底沟遗址彩陶罐上的“鱼鸟共融图”盛行于庙底沟类型早期,鸟和鱼分别代表同属于仰韶文化组团的两个集团,它的出现说明自庙底沟类型之始,鸟集团逐渐夺取了战斗中的胜利,且鸟集团内部仍可以划分次一级别的若干族团(《南方文物》4期)。王小盾认为新石器时代黄河流域东方和西方流行两种鸟崇拜,且都有自身的发展演变规律,由此催生了日鸟和月蛙这两种历史悠久的象征传统(《中原文化研究》3期)。朱永刚通过对哈民忙哈遗址出土“丫”形陶器形制特点、出土状态、生业类型进行分析,并结合民族学资料,认为是一种与原始宗教活动有关的信物,可能是狩猎时行巫术的辅助器工具(《北方文物》3期)。
关于骨器等的制作和功能。陈全家、陈君和吉平等对哈民忙哈遗址出土骨、角和牙制品进行分析,发现其种类繁多,原料来源广泛,加工技术纯熟,主要是从事狩猎、采集的生产工具和日常生活用具(《人类学学报》3期)。王春雪、陈全家和陈君等对哈民忙哈遗址出土的4件蚌制品观察分析,认为是装饰品,其制作流程是选料、截料、改料后,在蚌坯中部管钻钻孔,取得蚌环雏形,再抛光加工(《边疆考古研究》19辑)。吴卫对昙石山文化诸遗址中出土贝制工具进行分类统计,将其大致分为耕作工具、收获工具和加工工具三类(《农业考古》3期)。
(六)体质人类学和同位素分析
关于人种类型和病理分析。陈靓、熊建雪和邵晶等对石峁遗址祭祀坑出土的头骨进行研究,发现女性明显多于男性,且不见未成年个体。从头骨形态特征来看,与内蒙古长城沿线一带先秦时期的土著居民具有高度一致性,而头骨上留有明显的火烧痕迹,可能与祭祀仪式或者卸取头骨有关,头骨上的创伤可能与战争有关(《考古与文物》4期)。魏东和肖晓鸣通过对后套木嘎遗址年出土人骨进行研究,其中第一期遗存的M45属于新石器时代,墓主人盆骨形态受损,倾向于男性,脑颅方面为长颅型、高颅型、窄颅型结合,面颅方面为窄额型、狭上面型、中眶型与中鼻型相结合(《考古》9期)。赵东月、朱泓和闵锐对云南宾川白羊村遗址出土的人骨标本进行研究,认为死亡年龄主要在未成年期和中年期,女性居民颅骨特征与古西北类型和古华北类型较为相似(《南方文物》1期)。
关于稳定同位素分析与食谱。郭怡、夏阳和董艳芳等通过对北刘遗址人骨的稳定同位素进行分析,认为是以粟类食物为主的食物结构,进一步认为从所谓老官台文化到仰韶文化时期,一直以粟类食物为主,且在先民食物结构比例上升,但到仰韶文化中晚期,粟类食物的比重下降(《考古与文物》1期)。舒涛、魏兴涛和吴小红对河南灵宝晓坞遗址发现的2座仰韶早期的二次合葬墓人骨做了碳氮稳定同位素分析,发现都以粟(黍)为主食,规模较大的一号墓成员内部饮食差异小,规模较小的二号墓降低了采集量,粟(黍)和肉食比例有所提高,同时男女性别之间的饮食差异达到极显著水平(《华夏考古》1期)。吴梦洋、葛威和陈兆善通过对昙石山遗址人骨的碳氮稳定同位素进行分析,认为昙石山先民有广泛的肉食来源和一定量的C3类植物,其中肉食以海生类资源为多,食物营养级与社会贫富并无关联,两性食性无显著差异,未成年人的食物结构较成年人更偏于高级营养级食物(《人类学学报》2期)。
(本文由《中国考古学会年鉴》编辑委员会提供,原文刊于:《中国考古学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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